探秘:清朝的妃嫔等级和选妃由来

  清朝的妃嫔等级与官吏等级一样严密,分为三六九等。最高级别为皇后,然后是贵妃、嫔妃、妃、格格等。最低级别是常在,即常在皇宫中,但没有任何封号。近年来的清朝宫廷戏深受欢迎,观众对于宫廷妃嫔充满好奇。下面,小编将会为您介绍清朝妃嫔等级和选妃的缘由。

  清朝从顺治时就规定,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阅选时,按八旗的顺序,一般七八个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后们挑选。被挑选女子的名字,每排写一张单子,留宫中存档,这种名单,在档案中称为“秀女排单”。

  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朝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妃嫔等级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职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

  清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而后宫妃嫔等级的建立,却是沿用之前的。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清代妃嫔等级

  皇后

  正一品:贵妃、淑妃、贤妃、德妃

  从一品:夫人

  正二品:妃(四位)

  从二品:昭仪、昭媛、昭容、淑仪、淑媛、淑容、修仪、修媛、修容、

  正三品:贵嫔

  从三品:婕妤

  正四品:容华

  从四品:婉仪、芳仪、芬仪、德仪、顺仪

  正五品:嫔

  从五品:小仪、小媛、良媛、良娣

  正六品:贵人

  从六品:才人、美人

  正七品:常在、娘子

  从七品:选侍

  正八品:采女

  从八品:更衣

  清代宫廷的妃嫔等级制度是在清入关以后坐镇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烨确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为太皇太后;母亲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宁宫,太妃、太嫔随住;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妃嫔等级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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